2018年12月18日下午3:30,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杨陵区教育局共同在第一实验学校多功能厅召开“杨陵区聘请法制副校长启动仪式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出席仪式的有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继军、马高明、纪检组长张鹏飞、杨陵区教育局党委委员、督查专员任晴。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光出席会议并讲话。仪式由杨陵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新元主持。杨陵区高级中学、杨陵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杨陵区第一实验学校、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相关领导、老师及第一实验学校部分优秀学生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仪式。
首先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继军同志宣读《关于开展区检察院领导干部兼职担任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检会〔2018〕3号)。他提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意识,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兼职担任法制副校长有重要意义,是构建“检察主导、教育主责、社会联动”的法制教育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是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司法保护工作共赢的重要方法,要扎实开展法制工作,普及法律常识,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杨陵法制进校园”工作品牌。
杨陵区第一实验学校、杨陵区高级中学、杨陵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等四所学校校长分别向杨陵区人民检察院金光、李继军、马高明、张鹏飞等四名领导同志颁发法制副校长聘书。
学生代表为法制副校长佩戴红领巾,并行少先队队礼。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光同志为杨陵区第一实验学校“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授牌。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光同志强调把教育纳入法制体系,贯彻法制从娃娃抓起,推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担任法制副校长,是中小学法制建设的重要需要,他表示法制教育的建设离不开广大教育工作者,今后将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给予特别的关注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推进法制教育良性开展,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校园环境和校园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促进教育强区,法制建区。
杨陵区教育局副局长党新元同志总结今天的仪式只是一个序幕,一个开始,更重要的是今后法制活动的开展及法制进校的普及,要求会后各校要积极主动联系,确保“法制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
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为切实做好检察院领导干部兼职担任法制副校长工作,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实现“依法制国”的未来基础,我局将与检察院共同努力打造符合新时代需要的优质法制宣传教育产品,通过“法制进校园”活动在我区积极践行“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理念,努力构建依法制校的新格局,开启法制教育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