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教发〔2017〕16号
杨陵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6号)精神,现就评选示范区教学能手及推荐陕西省教学能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参评;已获得示范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人员可以参评陕西省教学能手,但不再重复命名示范区教学能手。
二、评选推荐名额
拟评选示范区教学能手10名,向省上推荐陕西省教学能手人选6名。杨陵区向示范区推荐参评人选14名,其中中学8名、小学4名、幼儿园2名,重点推荐在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教学研究机构的推荐人选限定在1名以内,推荐时要向体、音、美、科学、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倾斜。根据今年省上相关规定,作为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杨陵区高级中学史芬莉老师可以推荐工作室成员1名直接参加杨陵区级评选,推荐人选应为尚未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且2016年9月30日前加入工作室的中小学教师或教研员。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评选条件和程序执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选拔与管理办法》(陕教师〔2013〕28号文件附件3)有关规定,参评教师年龄放宽到不超过55周岁。
四、评选办法和标准
(一)中小学评选通过随机抽题进行说课答辩、上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评选通过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并对参评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考评打分。
(二)中小学参评学科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说课答辩、上课内容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综合命题考评;专业技能测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五、评选安排
(一)示范区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示范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示范区人社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相关业务的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有关工作。杨陵区及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做好本级、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各级推荐人选,经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
(二)高新小学、高新幼儿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及附属幼儿园由杨陵区统筹安排,一并推荐上报。
(三)评选工作原则上校级在3月份完成,杨陵区在4月份完成。
(四)近两年,所带班级教学质量检测结果位于本学段本学科后60%的教师不得推荐上报。
六、待遇和管理
(一)根据省上规定,评为陕西省教学能手的,在乡村教师岗位工作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教学能手津贴;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杨陵区要认真落实此项政策,确保教学能手津贴发放到位。
(二)任现职以来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示范区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时,可免于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答辩。
(三)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连任的依据。获得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级教育、人社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学能手的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四)教学能手从乡村学校流入城区学校的,其享受的教学能手津贴应做相应调整,凡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使用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在使用周期内未认真履职,经周期考核不合格或本单位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的,取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对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或被区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取消教学能手称号和相关待遇,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属于陕西省教学能手的,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今年陕西省教学能手评选包含少先队学科,推荐对象为少先队辅导员,由团省委牵头单独组织评选。省上分配我区省级少先队教学能手推荐名额1人,示范区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配合各级团委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杨陵区教育、人社部门要早安排、早落实,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杨陵区要于3月15日前将本级相关安排文件报示范区备案。
(三)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全过程的监督指导。杨陵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学校、幼儿园的评选推荐工作进行监督,示范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全区评选有关活动的督导检查。凡未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评成绩和资格。
(四)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评选,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层层选拔,逐级评选,公开公正。为了提高评选质量,评选时应聘请一定的区外评委,或在陕西省教学能手评委库中选聘评委。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杨陵区上报推荐人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杨凌示范区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2份,电子版使用excel格式制作)。
2.推荐人选材料,包括:(1)《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用word文档制作,a4纸双面印制,一式3份);(2)本人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参加培训的证书照片(参训项目应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项目,照片每张大小不超过0.5mb);(3)本人2016年校本研修总结和2017年校本研究计划以及现任年级10节课教案电子版;(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单位命名。上述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以申报人姓名单位学段学科命名。
(二)材料报送期限:所有推荐材料于4月30日前报示范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教育局)。联系人:胡伟伟,联系电话:87031714。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