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优质学前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全区经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幼儿园。
二、年检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2.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园长履职情况;
3.办园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情况;
4.年度工作情况和招生情况;
5.幼儿园安全情况(园舍、食堂卫生、校车安全等);
6.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年检安排
(一)检查人员由幼教股、安稳办组织人员参加。
(二)检查安排:自查阶段:各幼儿园认真根据年检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如实填写各评估表,并于12月23日前将《杨陵区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质稿加盖公章,报送区教育局幼教股(同时将《杨陵区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757308913@qq.com)。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年检结果定为不合格。
时间 | 辖区 | 现场检查幼儿园 |
12月14日 | 揉谷 | 蓓蕾幼儿园 石家幼儿园 启蒙幼儿园 小精灵幼儿园 |
12月15日 | 大寨 | 育才幼儿园 周家幼儿园 新世纪幼儿园 金太阳幼儿园 |
12月16日 | 五泉 | 新苗幼儿园 瑞星幼儿园 行知幼儿园 瑞佳幼儿园 |
12月19日 | 杨村 | 金色童年幼儿园 智慧星幼儿园 崔东沟幼儿园 超新幼儿园 |
12月20日 | 邰城 | 实验幼儿园 大地幼儿园 西苑幼儿园 美仑天成幼儿园 |
12月21日 | 邰东 | 千林幼儿园 小天使幼儿园 |
(三)检查方法:主要采取听幼儿园汇报、查看台账、实地考察、师生座谈、听课等方法。依据标准查看资料以及园舍环境等,逐项得分并填写《杨陵区2016年民办幼儿园年检评分用表》。
四、年检结论及运用
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年检优秀及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1-3个月),对2015年要求整改的7所幼儿园,经过整改仍然不达标的幼儿园将直接予以取缔。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列为限期整改对象,待整改达标后,核定年检结论:
1.超范围办学的;
2.使用彩钢房作为幼儿活动场所、部室等;
3.室外活动场地未软化或者未配备大型户外玩教具;
对于超标准班额达20%以上的,在下学年起作降类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1.连续两年年检为不合格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年检的;
3.擅自变更幼儿园名称、地址、层次、类别、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决策机构成员、章程的;
4.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5.管理混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7.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8.园舍或者其它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五、工作要求
1.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杨陵区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用表》细则对幼儿园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工作指导,教育局将结合幼儿园日常管理情况,核定每所幼儿园年检结论。
2.各民办幼儿园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查漏补缺,找准努力方向,逐步提高办园水平,促进我区幼儿园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1.杨陵区民办幼儿园年检登记表
2.杨陵区民办幼儿园自查自评表
3.杨陵区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统计表
4.杨陵区民办幼儿园教师情况统计表
5.杨陵区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用表
杨陵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