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教发〔2017〕60号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建立陕西省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
工作室有关事项的通知
杨陵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师〔2013〕28号)和《关于建立陕西省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2017〕368号)精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建立陕西省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现就我区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高水平的名师工作室为目标,通过选拔、培养和使用,为我省基础教育打造一支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学理念、厚实专业素养、开阔国际视野,具有教育研究和创新能力,在陕西省乃至国内有影响的教育家型名师。
二、建设目标
今年11月启动,到2019年6月建成我省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100个左右,并根据考核情况命名一批教学名师。
三、主要任务
(一)承担一项省级重大课题,解决教育教学重大问题;
(二)建立名师工作网络交流平台,引领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三)精准帮扶乡村中小学教师,促进城乡教师共同发展;
(四)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术交流,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一篇论文,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育思想。
四、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范围。我省中小学和教科研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的一线教师和教科研人员。具体包括:1.全国或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2.特级教师;3.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4.正高级教师;5.陕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二)申报条件。
1.资格条件。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应满三年,以批文之日算起)和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教龄15年以上,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0月1日后出生),能胜任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岗位。
2.教科研条件。近5年教科研成果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主持完成1项以上省级课题或2项以上市级课题(含教改实验项目);(2)获得1项省教育厅或2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3)获得1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4)在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5)独立出版1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以上主持课题或获奖成果均要求为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或各级政府审批或主办。
3.其他条件及破格条件。详见《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选拔与管理办法》(陕教师〔2013〕28号文件附件1)。
五、名额分配
省上暂按130%下达指标,分配我区指标1个。由杨陵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部门组织区属学校、西农附中、高新小学、高新幼儿园、西农幼儿园,在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联评,产生1名推荐名额并上报我局。
六、申报程序
本人填报《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审批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逐级推荐,由陕西省教学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其进行面试与答辩,作为名师候选人公示,经2年培养、使用,并经考核达到一定等次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批准为陕西省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
七、工作室建设
(一)基本构架。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名师候选人)领衔,并配备3—5名省级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学能手组成。候选人在培养期内,应积极引领学科工作坊和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向纵深发展,且应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
(二)考核认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暂定2018年11月对名师工作室进行首次考核,提出完善和整改意见;2019年6月进行综合评定,成绩优异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被授予“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称号,未通过省级考核或表现一般的将视情况延期培养考核或停止培养资格。
(三)经费保障。省教育厅将在培养期内给予每个名师工作室科研工作补助经费3万元,用于工作室主持人开展相关工作。
八、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严格条件和标准。
(二)申报人员要高度重视,做好名师工作室中长期规划,认真负责完成培养期主要任务,特别是要在青年教师培养、引领学科发展、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和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成为引领我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面旗帜。
(三)区教育局应于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前将《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审批表》一式5份和《陕西省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名师候选人)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示范区教育局。
附件:
1. 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审批表
2. 陕西省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名师候选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联系人和国际云顶yd4008的联系方式:
张世卿(示范区人社局),87035719
王战伟(示范区教育局),87030606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
关于建立陕西省第二批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有关事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