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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顶国际亚洲唯一官网

杨陵区教育局、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学校:

现将《杨凌示范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杨凌示范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2〕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和考试招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实行省级指导、市级为主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规范跨区域招生,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公民同招”,强化计划管理,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完善计划管理

(一)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省级备案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级职普招生比例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规范办学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并一次性下达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市直接招生和跨省市录取。2022年跨区域招生计划数须低于2020年的50%,到2024年要全部取消跨区域招生。跨区域招生由示范区教育局提前与生源地市(区、县)教育局会商招生计划、条件、程序以及学籍转接等事宜,并进行公示。

(二)所有高中按照示范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所有高中以审批地招生为主,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示范区招生录取平台进行,不得自行招生。所有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三)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和定向计划,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区各初中学校,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四)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按照《杨凌示范区2022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杨管教发〔2022〕27号)执行。

三、网上填报志愿

中考评卷结束后,示范区教育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随中考成绩一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杨凌示范区教育局网站,在“杨凌示范区中招管理系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四、严格招生录取

(一)录取方式。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实行网上录取。

(二)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三)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四)优待政策。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按照属地原则统一网上录取,未录取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转为普通招生计划递补录取。所有高中均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六)录取纪律。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的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面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民办学校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五、加强学籍管理

各高中学校依据录取结果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无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杨陵区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高一学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加强审核和督查,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秋季开学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教育局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和严格程序,指导规范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

(二)加强政策宣传。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要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等途径,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招生办法,面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学校,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

示范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单位:人

学 校

特长生

普通高中

总计

体育类

音乐舞蹈类

美术类

区内计划

区外计划

陕师大杨凌实验中学

15(网球)



249


264

杨陵中学

5

5

10

568


588

西农附中


5(音乐)


475

10

490

合 计

20

10

10

1292

10

1342

按照“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的要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招生计划共计490人,其中区外春笋班10人,区内统招230人,区内定向生250人。定向生分配计划如下:

西农大、杨凌职院子弟100人,西农附中初三毕业生100人,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14人,杨陵区第一实验学校11人,杨陵区第四初级中学14人,杨陵区第五初级中学6人,杨凌行知学校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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