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62号)精神,为确保我省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安全平稳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ncre安全有序组织,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请各市(区)承办机构、各考点结合自身实际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各考点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属地防控责任、考点主体责任,增强卫生健康、疾控等方面应急处置力量,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完善防疫职责。各考点须增设一名防疫副主考(原则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负责人或校内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并设立由该副主考领导的防疫工作小组,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三)监测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健康状况。各市(区)、各考点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最后签署《2020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健康状况声明书》(附件2)。涉考工作人员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诊疗并报告考点主考,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于考试当天上交考点防疫工作小组(报考多个科目的考生,每科目须填报并上交一份),保留3个月备查。
(四)严格依照防疫有关要求,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由考点防疫副主考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或考位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为9月26日至29日(第58次),开考全部级别所有科目。
我省2020年9月二级visual basic语言程序设计(科目代码26)将进行最后一次组考,自2021年起停考该科目;三级linux应用与开发技术(科目代码71)和四级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科目代码46)两个拟新增科目因故推迟至2021年3月首次开考。
我省2019年9月四级各科成绩保留至2020年9月考试,即2019年9月通过四级科目考试,但由于没有取得相应三级科目合格证导致该四级科目未取得证书的考生,其2019年9月四级成绩在今年9月考试取证时仍有效。
三、报名与考场编排
(一)报名时间
9月3日9∶00至9月9日17∶00(第58次),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网址:ncre-bm.neea.cn(公网)或ncre-bm.neea.edu.cn(教育网),选择网页上“(61)陕西省”报名入口进入陕西省报名系统,根据流程完成注册、报名和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9日9∶00起至当次考试结束。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在本校考点报名,本校无考点和非在校考生可选择允许社会考生报考的考点进行报名。
(五)各市(区)、考点务于9月2日前完成当次考试计划设置(报名前设置)。
(六)考场编排时,须将三、四级安排在考试第一天进行。每天第一批次启动时间应不早于8时,最后一批次启动时间应不晚于18时。
四、考试材料的领取和回收
(一)各市(区)持单位介绍信于9月23日到省教育考试院社考处领取考试材料。
(二)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将所有考点的考生文件夹和考试成绩回收库、违纪库等数据合并汇总并检查无误后,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须注明报名人数、缺考人数)连同加密锁、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考试异常情况说明等材料收齐后于9月30日12∶00前统一上交。
五、考务工作注意事项
(一)在考场编排时应适当减少每天考试批次的数量,确保相邻两批次间有充足的时间来完成考场消杀工作。
(二)在符合标准化考场并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考点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增加考场、考位以满足考生报考需求。
(三)教育部考试中心于9月15日上午10时召开ncre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主场设在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分会场设在各省、市级考试机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请各市(区)提前做好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
(四)其他考试要求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社考〔2019〕10号)执行。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
2.2020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健康状况声明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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